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2026年第8号公告,明确项目进度报告采用季度申报的要求,并由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厅依据 2026年4月20日发布的Por.5/2026号《项目进度报告指南》公告实施。该公告要求取得BOI优惠权益企业根据规定的规则、程序、期限及格式,按季度向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厅报送项目进度,同时明确违规处罚措施,具体如下:
1. 根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厅于2026年4月20日发布的Por.5/2026号《项目进度报告指南》公告,总结如下:
1.1 获批企业须使用BOI规定表格通过BOI E- Monitoring 提交项目进度。
1.2 获批企业须实行季度申报,申报周期为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需在每季度结束后60天内提交报告。申报期限自投资促进证书核发之日起至取得运营许可证为止。
1.3 若投资促进证书于某一季度内核发,***申报自下一个申报季度开始。
1.4 若原有投资促进证书载明"需于每年2月、7月向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厅报送项目进度",该条款将自动废止,统一按本公告执行。
2. 第1项所述程序可通过E-Monitoring系统办理,网址为https://emonitoring.boi.go.th/,该网站可下载《项目进度报告表格》,具体操作如下:
对于一般行业,可通过以下网址下载:
https://www.boi.go.th/upload/content/e_monitoring_form_5b838326a7cd3.pdf
(注:原文件中的"备注1"仍采用已废止的半年报周期,按照现行季度申报要求执行。)
2.2 对于软件,电子商务及数字技术服务类项目,可通过以下网址下载表格:
https://www.boi.go.th/upload/content/e_monitoring_digital_form_5b83835725a5c.pdf
(注:原文件中的"备注1"仍沿用已失效的半年报周期,按现行季度申报规定执行。)
3. 若企业未按照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规定的规则、程序、期限及格式向其按季度申报项目进度,即构成违规,投资促进证书项下的相关权利及优惠待遇将被暂停。此外,若连续两次以上未按规定申报,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可考虑撤销相关权利及优惠。
4. 本次发布的季度进展情况的新政策不影响投资委员会现行的BOI年度报告的规则。年度报告提交时间不变,即:提交截止日期应在公司财年结束后的当年7月内(例如:如果企业的财年于12月31日结束,则截止日期应为次年的7月31日)。这一规定载于投资促进局办公室于2018年1月8日发布的第Por.2/2561号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