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监管委员会 (ERC) 已完成对数据中心和其他电力密集型企业投资者的要求草案,强制要求提供银行担保或抵押品以确保电力购买。

ERC秘书长Poonpat Leesombatpiboon表示:担保金额设定为每兆瓦450万泰铢。如果实际用电量达到用预期电量目标,则将可申请担保金退款:
由于电力供应基础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和配电线路)的投资需要巨额政府资金,因此此举不仅能防止投资者将项目转移到与泰国竞争数据中心投资的东南亚其他国家,同时还确保投资者履行从省级电力局等国有电力公司购买电力的承诺,避免造成昂贵的电力基础设施闲置。
目前,能源政策管理委员会已批准担保金额,并将提交给新政府进行下一步审批。***初,这些规则将首先适用于数据中心项目,后续其他行业也将随之跟进。
能源监管委员会(ERC)原计划于去年年底提交草案,但由于议会解散以及随后的政治事件(包括与中东战争相关的全球油价飙升),这一进程被推迟。
该规则不会追溯适用于已获投资委员会(BOI)批准的项目。但是,根据政府试点推行的直接购电协议计划,该规则将适用于数据中心运营商,允许他们直接从私营电力生产商处购买电力。
投资促进委员会秘书长纳立先生强调,抵押要求不应给投资者造成过重的负担。如果该规则能够确保可靠的电力供应,投资委员会将予以支持。

去年,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收到了36个数据中心开发项目申请,总价值达7,280亿泰铢,其中包括来自英国、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项目。
能源监管委员会(ERC)的这一举措体现了泰国致力于巩固其作为数据中心投资竞争目的地的地位。据官员称,政府希望通过要求提供抵押品来保障能源基础设施的公共支出,同时让投资者相信泰国能够为大型数字项目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



